在货物的进出口中,DDP和DDU这两种贸易术语经常会被使用到。
不过,很多出口商对这些贸易术语的了解并不深,因此在货物的出口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究竟什么是DDP和DDU?这两种贸易术语究竟有哪些区别呢?
什么是DDU?
DDU的英语为“Delivered Duty Unpaid”,也就是“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种贸易术语是指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出口商和进口商在进口国的某个地方进行货物的交付。
在其中,出口商必须承担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但是,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里并不包括关税、捐税以及货物进口时所需要支付的其他官方费用。
进口商则需要办理因为没有能够及时办理货物的进口结关流程而额外引发的费用和风险。
一般来说,DDU所涉及到的费用明细还是比较杂的,如果使用这种贸易术语,进口商在跟货代确认价格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留下书面文字,并且盖章留底,以免发生后期的纠纷问题。
什么是DDP?
DDP的英文为“Delivered Duty Paid”,意为“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这种交货方式是指出口商在进出口双方指定的目的地办理完进口清关的手续后,再将货物交给进口商。
在这种贸易术语下,出口商需要承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的目的地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还需要办理目的港清关手续,交纳税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
可以说,这种贸易术语下,卖家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最大的。如果卖家无法直接或者间接取得进口许可证,那么还是应当谨慎使用这种术语。
DDU和DDP的区别有哪些?
DDU和DDP的最大区别,主要在于货物在目的港进口清关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究竟由谁承担的问题。
如果出口商有能力完成进口报关,那么就可以选择DDP,如果出口商没有能力办理相关事项,或者不愿意办理进口手续、承担风险和费用,那么则应该使用DDU术语。
DDU和DDP费用怎么算?
Fob金额加上:1. 出口口岸所有的local charge 2. 海运费(不管是正的,还是负的)就是cif金额了。
如果要DDU:加上目的港的local charge。
如果要DDP:再加上目的港的关税。
那么关于DAP条款,又有什么不同呢?
什么是DAP?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条件(加填指定目的地),它是2010通则的新术语,DDU是2000通则的术语,2010里已经没有DDU了。
DAP的条款约定如下:目的地交货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是指在指定目的地,将到达的 运送工具上准备卸载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属于卖方交货,卖方负担货物运至指定地的一切风险。
当事人最好能清楚地列明约定目的地内的地点,因为至该 地点的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以上就是DDP、DDU、DAP之间的一些基本定义和区别介绍了~
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各位出口商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这样才能够保证自己工作的正常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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